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国资厅财评〔2022〕29号)、中建集团《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中建财字〔2022〕81号)以及《关于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加快落实房租减免的补充通知》(中建财字〔2022〕104号)要求,加快推动2022年房租减免政策落地实施,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积极开展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现将房租减免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免对象 1.2022年承租中建一局各单位非生产类房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服务业行业分类标准,可参考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原则上第三产业都可以视为服务业),优先减免 271 号文件所涉及行业;关于小微企业界定范围,可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的“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模块;个体工商户界定标准以营业执照为准。 3.存在间接承租非生产类资产的, 转租方不应实质性享受本次减免政策,应督促其将减免租金全部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企业,确保实际经营的企业最终受益。 二、减免标准 1.对承租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遍减免3个月租金。 2.对 2022 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参照国家行政区划标准)内承租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减租3个月基础上,补充减免当年3个月租金,共计减免6个月租金。 3.2022年四季度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通过退租金或下年减免等方式足额减免租金。 4.对2022年租期分属不同承租人的,要根据不同承租人实际租期按比例减免。 三、办理方式 中建一局各级出租单位是落实租金减免工作的实施主体,符合条件的承租方可向出租单位咨询相关政策及流程,相关对单位予以审核,并对符合房租减免条件的承租方进行减免。 四、工作监督 为进一步做好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现公布房租减免工作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3811308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5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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