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网群 | 子站链接| 网络大学 | 协同办公
纪检监察
上级精神
工作动态
政策规定
博文精选
警钟长鸣
信访举报
政策规定
首页>> 党的建设>>纪检监察>>政策规定
问题线索的来源是什么?如何管理问题线索?

发布日期:2017-03-23 信息来源: 字号:[ ]


  中央纪委研究室:问题线索,即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过去通常叫案件线索。正如法院宣判前只能称某某“涉嫌犯罪”,纪检机关立案前的线索也不是案件线索,只能叫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这一称谓的改变,体现了纪检机关职能的转变,是对党章规定的回归。

  规则专章规定了“线索处置”,明确了问题线索来源的四个主要渠道:一是信访举报,主要指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网络举报等。二是纪检机关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如被审查人和其他涉案人员检举揭发的问题线索。三是巡视组移交的违纪问题线索。四是其他单位移交的问题线索,主要包括审计部门审计要情反映,以及其他行政、司法机关移交的问题线索等。

  线索管理是监督执纪工作的源头,关乎反腐败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首先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规范线索管理和处置。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规则明确要求信访部门归口受理违反党纪的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各环节层层报批、签字,对问题线索实施有效管控。对反映的问题线索,承办部门应当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处置。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帮助中心 | 中建一局纪委监督举报 | 账款拖欠和减免房租事项信访联系人 |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52号 邮编:100161 电子信箱:zjyj@cscec.com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京ICP备12019915号
版权所有: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